摘要:
2007年,国内汽车销售模式进行了大考,一些经销商“改旗易帜”,一些经销商干脆退出了汽车销售市场,还有一些经销商则还在苦苦挣扎……虽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越来越受争议,但仍旧“安然无恙”。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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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即将出台的《细则》,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欢迎。亚运村交易市场总经理苏晖说:“虽然调整并不算非常到位,但是毕竟迈出了调整的第一步。”他表示:“此前他们曾提案商务部,要求对《办法》进行调整,但是商务部的回复却是暂不调整,没想到突然调整就开始了。”
苏晖认为,此次调整主要是要平衡进口车中方和外方之间的地位,从而在渠道上、价格上都能平等竞争。
目前进口车市场上存在的很多问题,主要都是由于对总经销商管理不当造成的。目前外国车企利用中国的总经销商制度,在中国建立外资或独资的企业来充当总经销商,这首先造成了在税费上的流失。一些总经销商通过低报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来减少缴纳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有的则通过高报价,把利润留在海外。
此外,总经销商还对其授权经销商在店面装潢、占地面积和提车数量上进行强制要求,从而给授权经销商造成高额的成本负担。同时,目前国内的授权经销商基本上是一年一签,这种做法对于一次性投入过的授权经销商来说,无疑将冒着巨大风险。而且,对于消费者来说,也同样面临要不停更换经销商来为自己服务的问题。
因此,如何对总经销商进行管理,将成为《细则》关注的焦点。
(brand.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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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品牌网 作者[记者]:宋晓艳 日期:2008-01-29 出自:北京参考 编辑:boboo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