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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局日前对流通领域的手机电池的外观、放电性能、环境试验、安全保护性能等项目进行检验,共抽查了40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16批次,合格率60%。令人担忧的是,部分手机电池安全项目不合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有名牌手机电池样品在抽查中发生爆炸起火。
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手机电池在过充电、过放电或外部短路时应有保护功能,不应出现漏液、冒烟、起火、爆炸等现象。但在本次抽查中,有6批次的手机电池安全保护性能不合格。其中,有4批次电池在进行过充电保护试验时,样品爆炸起火,涉及摩托罗拉、诺基亚等名牌产品。
这4批次爆炸起火的电池分别为: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HAC1221 3.7V/780mAh,但未标称制造厂名的手机电池;标称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MO?鄄TOROLA,规格型号为BR50 3.7V/710mAh的手机电池;标称三洋能源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诺基亚,规格型号为BL-4B 3.7V/850mAh的手机电池;标称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标称商标为MOTOROLA,规格型号为BR50 3.7V/710mAh的手机电池。(brand.iad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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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品牌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7-07-06 出自:大理日报B2版 编辑:adonline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