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相关文章:
管道燃气初装费 |
叫停 |
新定价方式 |
藏隐忧 |
|
1987年,出生 广州开始建设管道气工程。由于资金短缺,政府部门下发了集资办法的通知规定:凡是由煤气公司供气的单位,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标准是用户每户1000元。用户个人交纳300元,用户成员单位出资700元;用户成员没有单位的则全部由个人承担。属于集体用户的,则按照设计用量进行收取。
1996年,提价 物价部门重新制定了管道煤气初装费的具体标准,即低层建筑(9层及9层以下)每户3000元,高层建筑(9层以上)每户3500元,若需安装热水器,加收300元安装费,一直延续至今。
2005年,广州的管道气用户达到70万户。而根据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从1996年3月至2005年12月31日,广州市煤气公司共收取管道煤气初装费13.4亿元。
2006年初,质疑 广州“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朱永平质疑管道燃气初装费问题,建议政府应尽快依法取消这项费用。
2006年4月11日,广东省物价局负责人明确表示,省物价局从未批准过管道燃气初装费。
2006年10月25日,争议广州市审计局局长郑锡雄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中称,至2006年3月,市煤气公司的主管部门擅自批准减免了六个房地产企业多个小区管道煤气初装费,共4144万元,以及个别单位兴建的职工住宅管道煤气初装费167万元;另外,少计管道煤气初装费收入406万元,多列管道煤气工程建设支出5940万元。
2006年10月31日,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将来管道煤气收费将实行两部制气价等。
到底哪天停收初装费?
省物价局称从昨日发文起执行,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相关单位均称未收到通知先照常收费
广州煤气公司:
先按老办法做
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在记者询问后才知道新规定,目前只在省物价局的网站上看到文件,没有正式接到通知。”
(brand.iader.com)
讨论"管道燃气初装费叫停 新定价方式藏隐忧"或分享相关话题,请到讨论区发布
- 国际品牌网 作者[记者]:严艳等 日期:2006-12-29 出自:南方都市报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