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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品牌研究院中心总监钟国栋介绍,“中国标志性品牌”评定的标准包含众多条件:第一,所在行业必须是充分竞争而非垄断性行业;第二,入选品牌必须是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第三,企业销售收入不得少于当年世界500强企业最后一位的40%;第四,企业销售收入必须有不低于30%的比例来源于海外市场;第五,海外市场的销售收入中属于自主品牌销售的比例不低于20%。此外,还要考虑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赢利能力、纳税额等因素。
由于银行、保险、电信、石化、电力等行业目前在我国还未处于充分竞争状态,所以这些行业的品牌不列入候选范围。经过层层筛选,只有华为和联想两个品牌完全满足上述条件。(作者:程满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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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品牌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6-10-12 出自:南方日报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