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相关文章:
|
|
如果你没有多少钱,办的是新兴企业,我建议你用三位一体的CI战略,也就是企业、产品、商标三位一体,用同一个形象。当然,许多老企业也用三位一体CI战略,如南韩的三星,日本的三菱。如果你实力强大,历史悠久,或跨行作业,我建议你用多品牌战略,如宝洁公司,菲利浦・莫瑞斯公司。那么,什么时候该用家族品牌战略呢?
我们还是从三位一体及多品牌战略的优缺点谈起。
严格说来,没有一个企业是真正采用三位一体CI战略的,顶多只是企业、商标用一个名称,即二位一体。从法律上讲,你不能将产品名称注册成商标,你要是将电视机、洗衣机注册成商标,别人生产的电视机、洗衣机就不能叫电视机、洗衣机了,法律当然不允许。我碰到两个客户,都想“取巧”,欲将产品名称注册成商,他们要注册的当然不是电视机、洗衣机这类众所周知的产品,而是国外刚刚开始流行,并且预计国内今后必将流行的产品,若提前将这类产品的名称注册了,岂不是垄断了中国未来整个行业?后来这两家企业没有这么做,一个是被我说服了,另一个自己觉得不妥。企业要成为新兴行业的龙头老大,靠的是自己的实力,而不是概念上的垄断。因此,所谓三位一体,实质只有二位一体,但如果你通过良好的经营推广,使企业的产品成为该行业的代名词,就自动会让人感觉企业、商标、产品三位一体。比如过去的太阳神,人们联想到的,既是保健品,又是企业和商标。
三位一体战略正好与多品牌战略的优缺点相反,如下表所示:
(brand.iader.com)
讨论"家族品牌策略"或分享相关话题,请到讨论区发布
- 国际品牌网 作者[记者]: 日期:2006-05-29 出自:国际广告人 论坛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