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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国家广电总局在短短半各月内陆续发布了《关于禁止播出电脑网络游戏内节目的通知》,“黄金时段不得播放渲染凶杀暴力的涉案题材影视局”的规定以及《关于认真对待红色经典改编电视剧有关问题的通知》三条“禁令”。与之相关的便是将加大动画片播出的比例。
广电总局这次大调整,不仅震撼了电视台、影视公司,而且从多方面影响到企业广告的投放,特别是电视广告将会受到最直接的冲击:
儿童成为黄金时段的主力,广告的即时促销能力减弱
首先,从广电总局的本次法令颁布的目的来说,就是为了减少暴力、凶杀、游戏等电视节目对少年儿童造成的付面影响,教育和引导其心理向健康的方向发展。这就意味着,以后黄金时段电视节目的安排,将主要针对少年儿童。动画片播出比例加大的规定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中青年是“暴力”、“凶杀”片的主要受众,广电总局对黄金时段此类电视节目的限制,实质是是将此类节目播放时间后移,也就带动了其目标受众的往后移动。
黄金时段少年、儿童受众的增加和中青年受众的减少使得黄金时段的主力受众群变为少年儿童。
儿童成为黄金时段的受众主力,由于儿童没有自主消费能力,意味着儿童只能作为未来或间接的消费群体存在。这样势必延长消费者接受广告信息、形成消费行为的时间,从而延长了广告效果产生的时间。因此,以短期销售为目的的促销广告的促销能力自然会减弱。
节目配置分散受众人群,广告黄金时段遭受寒冰
广电总局净化电视荧屏,实质上是要调整电视节目的时间编排。而节目时间的改变,直接影响到受众的改变,这就会使各时间段的广告价值产生变化。因而,以前作为广告投放的黄金时段,随着人群的分散,其广告价值随之贬值。
荧屏净化,电视广告路走何方?
广电净化荧屏,电视受众分流,黄金时段变故,我们的电视广告到底会走向何方?仔细思考,得出以下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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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品牌网 作者[记者]:彭旭知 日期:2006-03-08 出自:国际广告人 编辑:hake 论坛投稿
